其實這事情已經大概一個月前了,我總是覺得在澳洲所有困難事都幾乎要發生在我們身上喔! (sigh)

說回正題,我們從上一個房子搬到現在的這個房子了。

要搬的原因是仲介沒有很好相處,於是合約滿一年我們決定找另一間房子。

 

在滿一年合約的時候,跟仲介聯絡才知道,如果合約滿一年而沒有跟仲介說要搬出的話,合約會以月租的方式續約

(又是怪自己沒有看合約,總覺得自己在他們面前常常錯漏百出,有時候自己都受不了)

所以同學們都記得要看合約好嗎?

 

好的! 於是我們就在要把鑰匙還給租介的前一天自行清理這個住了一年的房子,

因為我們都有做過housekeeping, 我自己也有做過house cleaner,

所以清潔過後我們非常有自信的這房子比我們搬進去的時候還要乾淨!

而且基本上房子也沒有破損,至少是我們都沒有刻意去破壞這房子就對了!

 

於是隔天在還鑰匙之後,我們就乖乖的等租介回覆想說她們會怎麼同意押金是以甚麼比例退回。

結果等了十天,也是一封e-mail, 一通電話都沒有,

所以我就發e-mail 去問她們,押金是要怎樣同意會退回的金額。

注: 跟仲介租房子的其中一個好處是, 押金都會放在一個叫做 "RTBA" 的第三者機構

 

1-1  

 

結果收到的回覆是她們要我們賠償一個窗簾後面 (對著街外那邊) 的一些黃色的漬(?)

我們一直等,主動聯絡,結果收到的是這樣的答覆?

這真的是讓人非常懷疑她們就是用這一個方式去騙租客的 deposit!!

是說有誰會去管窗簾後面? 如果是說前面可能還比較合理,但誰會去看更不用說去碰窗簾的後面?

真是讓人頭到大了?

 

接下來又是打了長篇大論的e-mail跟她們理論。重點以下

#沒有人會故意去破壞窗簾後面的部份

#這損壞明顯是經過多年的太陽曝曬做成的; 我們相信這是 wear and tear (日常損耗)

#雖然我們偶而有把房間租出去, 但在agent 的紀錄是只有我跟H先生, 所以我們說房間都是常空著的, 窗戶常關

#叫agent把有日期的照片拿出來, 我們很樂意比較

#希望她有看到我們把這房子當成自己家的看待, 一直很愛惜房子, 沒有遲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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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我打這麼長, 她只回我 "我會轉寄給房東"。然後下一個email就是全額的退回押金表格, 一分不少!!! 

故事告訴我們, 如果道理在你那邊的話, 絕對要據理力爭!

仲介人多好,他也是一個仲介。就是要在你的押金拿到錢才會有額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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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ei Chi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